WFU

網站頁籤

2019年3月19日 星期二

【勞保】領取失能年金金額都一樣,為什麼核定失能7級要爭取3級以上

作者 : 鄭正一

從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開始實施年金制,同時包括了失能年金、老年年金及遺屬年金。從統計資料中看出勞工遇到失能也可以選擇失能年金,領取失能年金人數也逐漸增加中。

統計資料



失能年金給付要件

勞保失能分成最嚴重的第1級至最輕微的第15級共計221項,目前失能給付已開放至符合第7級以上且工作能力減損70%以上(也就是無法從事工作)可以選擇失能年金。對於某些失能狀態也許可以存活很久,選擇失能年金對於領取期間並無限制,對於勞工也是多了保障。




來談談這一開始的問題『領取失能年金金額都一樣,為什麼核定失能7級要爭取3級以上』

勞保年金的公式 :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不論失能年金、老年年金及遺屬年金都是一樣(註1),但年金之間仍有不一樣之處。
1. 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有眷屬加計,最高加計可達50%。例如失能年金每月20000元,若眷屬加計50%則失能年金每月20000元+眷屬加計20000元*50% = 30000元。
2. 失能年金下限每月4000元,遺屬年金下限每月3000元。老年年金下限每月3000元。
3.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跟本人年齡無關。老年年金請領跟本人年齡有關,老年年金另有展延年金及減給年金之規定。
4.98年1月1日以前投保勞保者,當本人領取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身故時,家屬可以選擇
  (1)繼續領取遺屬年金,但原先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要減半發給
  (2)選擇領取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之差額。

要討論的就是『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扣除已領失能年金之差額』『一次請領失能給付』如何認定其金額呢?

以林先生的失能年金案例,先說明平均月投保薪資


一次請領失能給付,係以審定失能當月往前6個月平均計算,22,000元
失能年金,係以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23,220元

林先生於107年1月5日腦中風,107年7月12日提出申請失能年金並有符合眷屬資格之配偶及兩位子女。經勞保局於107年11月28日核定為第2-4項第7級440日,並自107年7月開始發給失能年金含眷屬加計50%為12,779元。
爭議事項審議

經提出爭取失能等級應為3級以上,勞保局於108年3月15日改核定為第2-3項第3級840日,也是自107年7月開始發給失能年金含眷屬加計50%為 12,779元。

失能等級從7級改核定為3級,對於失能年金給付金額並無改變,一樣都是 12,779元 ! 
假設,林先生領取失能年金一年後就身故了,家屬選擇請領『一次請領失能給付扣除已領失能年金之差額』。

失能等級7級440日,差額 = 22,000/30*440 - 12,779*12 = 169,318元

失能等級3級840日,差額 = 22,000/30*840 - 12,779*12 = 462,652元

雖然失能年金金額都一樣,但差額因為失能等級不同就有很大的差異。為什麼要爭取認定正確的失能等級,就是差額的空間變多,也對家屬更為有利了。

註1 : 老年年金還有這條公式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與前述公式擇優給付。

延伸閱讀
請領勞保失能年金或一次失能給付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