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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星期三

【理賠實務解析】骨折部位「不在關節內」,保險公司就能拒賠「關節失能」嗎?(評議中心114年評字第2049號)

作者:鄭正一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案例(114年評字第2049號)

保戶因嚴重車禍導致右腿多處粉碎性骨折與左腳神經損傷,經一年休養,右髖與左踝關節活動度皆嚴重受限。申請 120 萬失能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骨折部位並未直接傷及關節」為由,認定不該引發關節障礙而拒絕理賠。


難道非得關節粉碎,才叫關節失能?

評議中心諮詢專業醫療顧問後,直接點出保險公司的醫理盲點:

  1. 右髖關節:雖然是「股骨轉子下骨折」,但該部位極度靠近髖關節,造成活動嚴重受限,完全符合醫療常情!
  2. 左踝關節:神經傳導檢查已證實有「腓腸神經損傷(垂足)」,神經受損導致腳踝無法活動與無力,同樣是客觀事實!


【理賠實務解析】骨折部位「不在關節內」,保險公司就能拒賠「關節失能」嗎?(114年評字第2049號)

作者:鄭正一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案例(114年評字第2049號)。

保戶因嚴重車禍導致右腿多處粉碎性骨折與左腳神經損傷,經一年休養,右髖與左踝關節活動度皆嚴重受限。申請 120 萬失能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骨折部位並未直接傷及關節」為由,認定不該引發關節障礙而拒絕理賠。

難道非得關節粉碎,才叫關節失能?

評議中心諮詢專業醫療顧問後,直接點出保險公司的醫理盲點:

  1. 右髖關節:雖然是「股骨轉子下骨折」,但該部位極度靠近髖關節,造成活動嚴重受限,完全符合醫療常情!
  2. 左踝關節:神經傳導檢查已證實有「腓腸神經損傷(垂足)」,神經受損導致腳踝無法活動與無力,同樣是客觀事實!

⚖️ 最終評議判定結果

保戶體況已符合「兩下肢各有一大關節遺存顯著運動障害」之第7級失能。
保險公司拘泥於骨折位置拒賠實屬無理由,判定保險公司敗訴,須全額給付 120 萬元,並依法加計 10% 遲延利息!

📌 專業理賠觀點

理賠不該淪為文字遊戲!失能認定應「通盤考量」鄰近部位及神經損傷之綜合影響,而非單看骨折的絕對位置。有專業醫療與法理作後盾,才能精準捍衛權益


2026年2月20日 星期五

壓麵機職災判決AI分析|新北地院114年勞訴字第80號|勞動能力減損9%、連帶賠償776,264元

職災案件AI分析報告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4年度勞訴字第80號
戴嘉宏 訴 諸葛四九食品有限公司、張逸恆|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
📅 判決日期:115年2月6日 📋 分析日期:115年2月20日
本報告由 AI 自動分析產生,內容可能存在疏漏或誤判,請務必與判決書原文逐一核對後再行使用。本報告不構成任何法律意見或理賠建議。

一、判決主文摘要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
NT$ 776,264
及自114年5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原告戴嘉宏(訴訟代理人:詹素芬律師) 被告一諸葛四九食品有限公司(下稱諸葛公司) 被告二張逸恆(諸葛公司負責人,兼法定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楊進興律師 案件類型職業災害補償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事故類型壓麵機捲夾事故(機械傷害) 事故日期113年3月26日 連帶關係民法§28、公司法§23②(法人+負責人連帶)
判決結論一覽
請求項目結果說明
職業災害補償(勞基法§59)全部駁回抵充後已無賸餘(溢抵56,711元)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准許776,264元832,975 − 56,711 = 776,264
資遣費駁回終止不合法,但原告亦未自行終止契約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駁回同上理由
假執行依職權宣告勞動事件法§44,被告供擔保776,264元得免

保險新聞|每週重點 115.02.02–115.02.08

社會保險(勞保/災保/農保/國保/公保/軍保)、學保及強制險

整理:最佳方案的提供者

① 勞保|老年年金5月調漲(估6.46%)

by:發布日 115.02.02
  • 勞保老年年金依物價(CPI)累計成長率達 5% 會啟動調整機制。
  • 推估 2011、2012、2016、2017、2018、2022 等 6 個年度年金,累計CPI跨過門檻。
  • 預估調幅約 6.46%,自 2026 年 5 月起調漲、6 月入帳。
  • 影響對象約 78 萬名退休勞工。
  • 遺屬年金、失能年金亦可能一併調升(同機制/同批調整)。

註:僅收錄能提供原文連結的新聞。

2024年8月3日 星期六

【車禍】教師發生車禍後失能,勞動能力減損可以提出請求嗎?

作者:鄭正一

最近在跟產險公司談教師勞動能力減損的賠償,理賠人員就跟我說「教師薪資又沒短少,未來是不得請領勞動能力減損的!」
轉身就開始查詢法院判決,而法官也會認為教師在未來薪資未減少情況下,是否仍是無法請領勞動能力減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