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U
顯示具有 失智症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失智症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5年1月16日 星期五

【觀念】從今周刊的長照險 vs 類長照險,找出文章問題了解殘扶險 (106.06.21更新)

作者 : 鄭正一
更新 : 106.06.21

殘扶險,以殘廢等級表(11級79項)為給付標準,以狀態為認定要件。

以失智症為例,其失智情況是逐漸惡化,而不是像中風一發作可能就是很嚴重的癱瘓。



對於失智症而言,殘扶險的殘廢等級表會涵蓋第2-1項至2-4項,而逐步依狀態由第2-4項申請至第2-1項。

來到通訊處,同仁翻著這本書(2014/10/31出版)問我


問著這一篇文章 長看險 VS. 類長看險,其中有些問題想不通。



首先來看這張長看險、類長看險、殘扶險差異比較

原始比較表


我認為只能看部分理賠依據與保費的比較,其餘比較根本就是不客觀。


而且殘扶險的適合族群更是錯誤,應該是全面都需要。

至於殘扶險若僅保障1至3級或1至6級,都還算不上是標準的殘扶險。

殘扶險至少要涵蓋1至11級的疾病或意外殘廢。


修正後比較表

要找到認定標準最寬鬆的保單,難上加難。

還不如找一張認定範圍最廣的保單。


原始的挑選原則


調整後的挑選原則


長期看護險種類說明

書上分類是 長期看護險、類長期看護險=特定傷病+殘廢扶助】,只有兩種

我的建議分類  長期照護險、類長期照護險=特定傷病、殘扶險,分成三種這樣會更清楚。




這一段文字,關於舉例部分,我的看法不同




我覺得應該要這樣來說明

殘扶險,以殘廢等級表(11級79項)為給付標準,以狀態為認定要件。

以失智症為例,其失智情況是逐漸惡化,而不是像中風一發作可能就是很嚴重的癱瘓。

對於失智症而言
殘扶險的殘廢等級表有第1-1-1項至1-1-4項,而逐步依狀態由第1-1-4項申請至第1-1-1項。
勞保失能從第2-1項至2-4項,而逐步依狀態由第2-4項申請至第2-1項。

殘扶險


勞工保險

以103年10月以後,各保險公司紛紛推出殘扶險,過往的長期照護險與類長期照護險相形之下少了許多,也說明了殘扶險趨勢所在。

殘扶險畢竟認定範圍廣涵蓋疾病意外,又可以區分等級,我推薦殘扶險。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觀念】從失智症看長期照護險與殘扶險,我推薦殘扶險

作者 : 鄭正一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談到殘扶險與長照險理賠標準不同,乍看標題覺得觀念正確,深入探討卻是錯誤百出,因為這篇文章還是在推薦長期照護險,但引證部分卻是有問題。


其中的一句話,殘扶險可以提高生理機能障礙保障,但無法取代長照險。....又寫到 認知功能障礙者,例如中度失智後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協助,但卻不符合任何一項殘廢等級,殘扶險就用不上,因此如果將殘扶險商品取代長照險,可能影響日後的理賠權益。

長期照護險與殘扶險都是以 狀態認定 為要件,只是標準不同。

長期照護險對於失智症通常也就是所謂的器質性癡呆或認知障礙,造成兩項以上的定向不清,且無法獨立生活,必須仰賴他人長期照顧一、時間的定向不清(對於季節、早午晚無法分辨清楚)  二、場所的定向不清(對於現在所在地及自己住宅所在地,無法辨識清楚)  三、人物的定向不清(對於周遭日常接觸的人無法辨識清楚)

最接近殘扶險認定標準就是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殘扶險的殘廢認定標準



實在看不出,殘扶險有何不能理賠失智症認知功能障礙的問題。

以現在長照的商品而言,我推薦殘扶險,重點是理賠給付範圍才是真的是最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