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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0日 星期五

【保險】從因病死亡翻案成意外死亡.探討肺栓塞的死亡原因

作者 : 鄭正一

自由時報 《獨家》車禍骨折38天後竟肺栓塞亡 路邊停車肇事者被起訴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26歲溫姓男子開車載女友,路邊停車時與22歲機車騎士張姓男子發生碰撞;張男右腳骨折送醫,卻於38天後因肺栓塞不治。張母痛失愛子,控訴是車禍導致,但溫男認為事隔已有月餘,與車禍無關。檢警解剖詳查,張男因車禍傷勢產生血管血栓,致肺栓塞而死亡,與車禍有相當因果,依過失致死將溫男起訴。

豐原醫院 單純的骨折差點送命,竟是脂肪微粒在作怪
16歲少女於返家途中發生車禍,造成左小腿骨折,送往署立豐原醫院急診室,骨科李永恆主任診斷左側脛骨幹骨折,安排骨髓內釘手術,手術中患者突然高燒且合併呼吸窘迫及胸痛,進行科際整合會診,發現患者脛骨骨折同時脂肪微粒被釋放,經破裂的血管進入血液循環及肺臟造成肺栓塞,所幸術後及早發現,在醫療團隊整合照護下,患者順利康復出院。

肺栓塞跟車禍也是會有因果關係的

先來看看這死亡證明

這是發生在103年8月1日的車禍造成84歲的老翁顱內出血,後續出院到護理之家長期照顧,而在103年9月30日身故,主要死亡原因「肺栓塞」,並在當年10月4日火化。也就是說家屬11月來跟我討論時只剩下骨灰也無法解剖驗屍了。

產險公司不認為是意外死亡,只願意用10萬元和解。

只好從病歷中去找出蛛絲馬跡!結果也沒有跟肺栓塞有關的任何病歷。如此一來反推肺栓塞有可能是當時顱內出血的血塊跑到肺部造成的結果吧!

104年1月16日調解也無法與產險公司達成共識,接著程序就是到交通隊做筆錄提出刑事訴訟。


提出刑事訴訟後仍然持續與產險公司溝通討論,終於在104年3月23日達成共識。

和解金額除強制險以外給付80萬,強制險除原先已支付醫療費用4.82萬元,另支付死亡給付200萬,合計284.82萬;聲請人併刑事訴訟撤告。

這是鍥而不捨才有的結果,不會有天下掉下來的禮物直接就把肺栓塞跟車禍顱內出血認定為有因果關係的。

107年7月12日,同仁來問我類似的問題

這是107年7月7日發生的車禍造成髖關節骨折而開刀手術,7月12日因心臟麻痺身故。我告訴同仁上述肺栓塞的案例,也許血塊的問題有可能造成心臟麻痺!



之後,整個身故部分就以意外處理結案。

沒有努力過絕對不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