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U

2022年5月11日 星期三

當農民健康保險遇上勞工保險或新制職災保險,可以同時重複加保嗎?

作者:鄭正一

日期:111年5月11日

常常遇到有投保農保的農民在農暇之餘到工廠從事工作,面對雇主要求投保勞保或職災保險,而農民又深怕農保資格喪失,該如何是好?

依勞保實務教戰100%(第七版)p84~p85所述;  

勞工保險係強制性保險,凡投保單位僱用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員工,均應參加勞工保險。若員工於到職前已為農民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農民除應參加或已參加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者外,應參加農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但同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加保資格者,得選擇參加該保險,不受國民年金法第7條有關應參加或已參加本保險除外規定之限制;其未參加本保險者,視為選擇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

(二)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者,再參加𡛼所列其他保險時,應自農民健康保險退保。但僅再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者或於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再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在此限(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6條第2項)。自97年11月28日起農民於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再參加勞工保險者,其期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超過180日。但參加政府基於公法救助或促進就業目的所辦理之短期就業措施或職業訓練期間再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受180日之限制(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認定標準第2條)。

(三)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6條第2項但書規定同時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或其職業災害保險者,發生同一保險事故而二者保險皆得請領保險給付時,僅得擇一領取(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6條第3項)。

至於農民健康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職災保險」,彼此之間的關聯性呢?

經詢問農委會,回函如下:

(一)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後,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下稱農保)之被保險人,每年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而僅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應不得超過275日,即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應達90日以上,且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者,始得繼續參加農保。先予敘明。

(二)至於農保被保險人僅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農保加保條件一節,依本會106年11月1日農輔字第1060241267號函,渠等亦須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應達90日以上,且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者,始得繼續參加農保。依此,農保被保險人於111年5月1日前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與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農保加保條件一致。

結論

1. 具有農保資格之農民,同時參加勞工保險超過180日以上,農保退保。

2. 具有農保資格之農民,同時參加職災保險超過275日以上,農保退保。